涉嫌无正当理由拒载 两网约出租车司机被罚

2023-04-17 06:13:04 - 南宁日报

市民何先生于一周内被同一网约车平台的驾驶员拒载两次,无奈之下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执法人员经调查后认定两位网约出租车驾驶员涉嫌无正当理由拒载,依法扣押了涉案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案情回顾】

何先生投诉称,近日,他通过某网络平台预约一辆牌照为桂AD××××1的网约车,该网约车驾驶员到达乘车地点附近后便反向行驶离开了,何先生电话联系驾驶员却一直无法接通。几天后,何先生又在同一个平台预约了牌照为桂AD××××8的网约车。不久,该车司机联系何先生,以车上有客为由拒载,何先生沟通无果后被迫取消了订单。

接到投诉后,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该平台负责人及两位当事驾驶员协助调查处理。桂AD××××1驾驶员莫师傅称,其到达双拥路东一巷三岔路口距离订单上车点还有百米左右时,觉得巷子太小,担心开进去会剐蹭损坏车身,就停车打电话与乘客沟通,让乘客走过来上车,但乘客因行李太多不愿意走过来乘车,沟通失败后他就驾车离开了。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现场道路实际通行条件良好,无剐蹭风险。

桂AD××××8车驾驶员侯师傅表示,自己当时接受订单本来是想无缝衔接载客,所以在没完成上一笔订单的情况下接了下一单,没想到上一笔订单的乘客临时更改终点位置,导致原定路程变长,侯师傅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去接下一位乘客,而当时他也联系乘客并及时告知了原因。

两位出租车驾驶员对此表示非常后悔,并保证以后会依法守规经营。但因两人涉嫌无正当理由拒载,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涉案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同时,执法人员也约谈了该网约车预约平台的运营企业,强调企业要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做好驾驶员的岗前教育工作,杜绝相关事件再次发生。完成调查处理后,执法人员联系何先生告知其投诉处理情况,何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分析】

本案中,涉案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中断服务,违反了《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能当场处理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暂扣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件,发给交通行政管理待理证,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接受处理”的规定,市交通执法支队对当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暂扣。后续处理时,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将对当事驾驶员给予罚款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

区别于传统巡游出租车的当面拒载,网约车司机接单后如因平台派单行程较短、偏远或担心剐蹭风险等原因不愿搭载时,一般会电话联系乘客说明不能载客的原因,要求乘客自行取消该订单。乘客即便不愿意,结合实际情况也不得不取消订单并重新打车。乘客要是遇到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可考虑先向平台投诉,若平台未依规则和制度进行处理,亦可考虑向交通运输部门反映。

交通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运输经营者,要依法守规经营,增强服务意识,为我市的网约车与出租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为我市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的秩序。

  (王志鹏朱梓瑜邓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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