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用好家事审判助推器 第一时间应用省法院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04-17 11:02:21 - 陕西法制网

4月13日,陕西省高院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以及《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嵌入陕西法院审判系统制式文书模板,在全省法院进行推广,西安碑林法院第一时间响应并予以深度应用。

4月14日上午,碑林法院民二庭王珍法官将在审判系统内制作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及《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法官为双方当事人确定了举证期限,限双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依法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告知双方如未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以及未如实申报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依法追究未如实申报一方的相应责任。

婚姻关系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在离婚案件中,查明夫妻共同财产既是法院审理的重点,往往也是审理的难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在节约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以及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弱势方合法权益上均能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继续加强落实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持续创新,努力寻找家事审判的最优解。(民事审判二庭祁航)

编辑:樊婧

责编: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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