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学习研讨会

2023-04-17 11:07:19 - 陕西法制网

为了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在检察工作中的导向作用。4月10日上午,澄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最高检印发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主持,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业务条线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为确保该次会议收到实效,会前一周,该院安排专人及时将评价指标下发各部室,各部室就新修订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开展了集体学习讨论,针对讨论提出的疑问,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在部室学习讨论基础上,会议针对新修订的46项评价指标逐项进行了解析,针对汇总的疑问特别是对新增加的指标大家重点开展研讨。经过研讨,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

会议要求:

一要学深悟透。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学习领会《评价指标》。全体干警要充分深刻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自觉学、主动学、深入学,深入研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的指标构成,精准把握其内涵和外延,真正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统筹好办案“力度”、一定的“量”和更重要的“质”构成的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二要融合履职。要深入研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的指标变化,掌握条线指标间的内在关联,部门指标与整体指标间的内在关联,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要认真反思、反复研究、深入分析工作现状、态势,立足自身履职特点,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内部线索移送,以更有力的融合履职,发挥各条线履职优势,实现相融互促,带动核心业务数据提升。

三要通力协作。要牢固树立围绕核心数据抓工作的意识,以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的工作态度,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各业务部门要规范、准确、及时填录案卡,减少漏填错填情况发生,确保报表数据准确反映业务工作实际,案管要与各业务部门通力协作,努力提升指标数据质量,杜绝“有水分”“作假账”数据,以“零容忍”对待“反管理”,加强对捕后不诉、捕后判轻缓刑、判处无罪、免于刑事处罚以及简单案长期办等类型案件的评查。

编辑:张释予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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