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城:依法取缔一处无证报废车回收拆解窝点

2023-04-17 17:32:00 - 中国消费网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4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在该县太平镇依法取缔一处无证拆车窝点,扣押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13.88吨。

当天中午,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科工贸局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太平镇某村路边山岭下的拆车现场,在这个面积约500平方米的拆车场,露天杂乱地摆放着各种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拆解的零散配件。

广西柳城:依法取缔一处无证报废车回收拆解窝点

由于现场没有发现经营者,执法人员拨打了拆车场留在一块木板上的电话,让经营者覃某来到现场接受调查。

覃某交代,在去年4月,其向同村的村民免费借得该场地的使用权后,在此经营已有一年,主要从柳城县、鹿寨县、宜州市等地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店,以200元/辆至500元/辆的单价购进消费者以旧换新的报废车辆,自行拆解后拉到柳城县或柳州市的废旧回收公司当废铁、废铝、废塑料等卖掉,以获取差价。

覃某承认,他的这个拆车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据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赖春介绍,该拆车场至查获时,有非法回收的两轮、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等报废机动车共69辆,已拆解车架以及数量不一的相关零配件,未发现有改装、拼装车辆。此前已回收和拆解卖掉的报废车部件数量无从统计。

广西柳城:依法取缔一处无证报废车回收拆解窝点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覃某擅自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据柳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臧贤兴介绍,报废车辆本身已不符合道路行驶条件,再次改装后进入路面行驶,车辆性能大变,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存在极大的风险。回收拆解机构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检查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扣押了查获的包括69辆报废机动车在内的各种拆解的零配件共13.88吨,对该拆车窝点依法进行取缔,并对覃某立案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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