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在农村 | 江苏张家港:规范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2023-04-17 19:09:12 - 自然资源部

转自:自然资源部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显化和实现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部署,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取得积极进展。我们将陆续推出相关做法经验,供各地参考借鉴。

确权登记在农村 | 江苏张家港:规范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涉及多年积累数据,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江苏省张家港市在成果更新汇交中以点带面、逐步铺开,规范推进外业调查、内业审核、上图入库、登记发证,完成全市210个建制村、27982宗集体土地数据建库、登记,并全部纳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在这一过程中,该市结合实际,形成了“1234”工作法。

确定一个基本思路

张家港市积极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明确任务项、列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一项一项攻坚、一条一条落实,实现底数全摸清、成果全更新、质量全把控、应用全方位,顺利完成更新汇交。

根据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张家港市制定方案、规范流程,按照统一底图数据、分类更新成果的方式开展更新。该市以最新正射影像为基础,叠加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以下简称“2012年成果”)、国土“三调”、历年土地征收等数据,以不同颜色区分各类数据边界并标注权利主体、宗地号等信息,以村为单位制作底图。同时,以2012年成果为基础,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宗地进行更新;遵循真实、准确的原则,系统梳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原因,确定以土地征收、农民集体合并撤销、行政区调整及精度误差等五方面情形作为重点开展更新工作。

开展两种类型试点

为保障工作质量和进度,张家港市采用“全市试点+乡镇试点”的方式,积极探索成果更新方法。

该市选取杨家桥村作为全市试点。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指界人后,以纸质、电子工作底图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指界,分别对土地征收范围、权利主体、性质、范围进行核实。若宗地发生变化,由指界双方在纸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记。核实完成后,由指界人在工作底图、调查材料上签字盖章,再对指界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则由相应农民集体完成签章。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数据入库后,针对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换证)四种类型,完成登记程序并归档,形成了“数据收集—内业处理—推举指界人—外业调查核实—公示—成果确认签章—数据入库—登簿发证—证书打印—资料归档”的作业流程。

在首阶段试点完成的基础上,张家港市组织各乡镇自主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所在区域试点,并就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思路,优化作业方案,编制工作流程及疑难问题解答手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成果更新。

严把三个关键环节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划准权属界线,加强数据衔接,严控确认核实。

对于权属界线发生变化或存在争议的地方,张家港局深入分析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对2012年成果与土地征收范围叠加产生的16005处空间压盖,以土地征收范围为准进行调整;对存在权属争议且一时无法解决的45处宗地,划定争议区。

2012年成果包含8个地籍区、731个地籍子区,更新后的成果包含10个地籍区、542个地籍子区。对于这些地籍区、地籍子区,张家港局建立了新老对照索引表进行关联;对跨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宗地,按照更新后的地籍区、地籍子区进行分割;地籍区、地籍子区与宗地间有缝隙的,对地籍区、地籍子区进行微调。此外,该局将发生变化的宗地与入库后的2012年宗地进行不动产单元号关联,建立新老单元号对照关系。

张家港局还严格把控成果更新各项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落实自查、互查。规范各农民集体确认程序,严格按照“推举指界人—外业调查核实—公示—成果确认签章”流程,做到任一图件、任一表格签字有据可查,确保可追溯、可核查。

做到四个统一处理

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张家港局对收集的各类数据信息进行统一规范化处理,确保转换后数据字段信息齐全、空间拓扑关系正确。同时,将更新汇交成果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按宗发放电子证书。对数据建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拓扑问题,该市全面分析拓扑错误类型,明确处理先后顺序,共处理拓扑问题2万余条,保障了数据空间拓扑关系的正确性。

在统一作业规范方面,张家港局建立了标准化流程和质检方法,先后编制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线调整工作手册、宗地界线纠正操作手册、单机批量发证操作手册、建库软件操作手册、批量发证操作手册等一系列规范,统一制图方法、核实方法、质检方法。同时,对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

张家港局还按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换证)等类型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分类登记,制作归档目录,统一扫描归档,并且将电子扫描件挂接至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

此外,张家港局建立统一的“日常+定期”的动态更新模式,对因土地征收、行政区界线变化等原因导致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宗地,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同时,该局拟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定期更新,每年年底整理核实、查漏补缺。

“我们遵循边推进、边运用的原则,结合自然资源日常管理需求,推进成果融合应用,最大程度发挥成果的综合效益。”张家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陶彦、黄喆

文字编辑:赵婧

新媒体编辑:闫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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