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14名工作人员,4月28日前可报名

2023-04-17 22:52:53 - 上海发布

市人社局介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医生、护士、检验、药剂等岗位共14名工作人员。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即日起至4月28日,报名者将《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详见↓

招聘岗位及人数

1、医生(专技岗位),人数2名。

2、护士(专技岗位),人数10名。

3、检验(专技岗位),人数1名。

4、药剂(专技岗位),人数1名。

招聘简章

【就业】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14名工作人员,4月28日前可报名

招聘办法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组织人事科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单位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5、考察由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1-54490604联系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邮编:201105监督电话:021-64410220

资料:市人社局

制图:韩筠婷

编辑: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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