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2024-04-17 17:07:1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批复。

福建省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文件,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到50万元。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莆田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80万,单缴存职工60万)。

二是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的“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为“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是调整后的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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