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抽检不合格 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2022-05-17 18:09:4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抽检不合格  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其中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饮用天然山泉水;规格型号:15.1升/桶;生产日期:2021年8月27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四川乡山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饮用天然山泉水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排查整改情况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责令整改,整改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企业已将该产品下架,并提交整改报告。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0日组织复查验收,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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