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里的听证会

2023-05-17 10:00:15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农家院里的听证会

□ 文/图 王猛

“根据高检院有关案件公开听证程序的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就刘某、马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举行公开听证……”近日,在献县某村马某家中,一场农家院里的听证会开始了。

刘某家的东面是马某家,中间隔了一条小路,两家人祖辈就是邻居。2015年,刘某以马某新盖房屋房檐影响自家采光为由,与马某发生冲突。事后,两家又争吵过几次,双方积怨越来越深。

2022年3月,刘某家打算翻盖新房,正在打地基时,遭到马某阻拦。双方因两家间的小路权属问题和马某家盖房时刘某家阻拦为由,争吵后大打出手。马某将刘某的母亲和刘某打伤,刘某将马某打伤。经鉴定,刘某、马某母亲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马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2022年12月,公安机关以刘某、马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献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一个典型的“小案”,但双方家庭积怨已久,相关部门多次尝试调解,都因当事双方诉求悬殊而无果,调解陷入僵局。

为了解矛盾根源,办案检察官到当地镇政府、村委会了解情况,实地查看争议宅基地中间小路,走访当事人及同村人员。根据掌握的材料,办案检察官拟定了矛盾化解方案,同时再次走访当地镇党委书记等,通报案件的核实结果及矛盾化解方案,取得镇党委的支持。

随后,办案检察官会同当地政府、村“两委”工作人员、民调组织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释法说理,找出问题症结,分析利弊,安抚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两家人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都有了和解意愿。

此时,办案检察官会同当地政府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并就小路权属问题达成了由刘某家使用的协议。

办案检察官认为,鉴于刘某、马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并履行完毕,依法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虑到该案系因邻里琐事产生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当地农村具有典型意义,上门听证既有利于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又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机会。4月26日,献县检察院在马某家中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侦查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意见,当事双方在听证会上当场书面承诺不再发生冲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多年的邻里矛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抚平的,必须通过社会协同共治的方式,借助多方力量督促和平共处。”办案检察官介绍,为确保案件办理效果,不起诉公开宣告再一次开进了农家院。

在乡村干部、马某、刘某、村民代表等参与下,检察官宣告了对马某、刘某不起诉决定,同时阐述了案件事实、性质,以及不起诉理由,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表示以后会理智做事,维护好邻里关系。

听证会后,献县检察院充分利用上门听证的机会,向群众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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