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以高利向58人借钱近700万无力偿还,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3年半

2023-05-17 09:34:00 - 红星新闻

“做大做强,再创辉煌。”影视剧里再熟悉不过的台词,是王某、雷某事业道路上的风向标,一心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为扩大经营,夫妻俩不惜高利委托中间人四处借钱。日前,经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雷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3年,雷某、王某夫妻二人找到何某,坦言因建茶叶厂房急需资金,向何某借款20万元,承诺月息百分之五。三年间,雷某、王某多次向何某借款,共计41.5万元。事后,雷某仅归还1万元,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何某不得已向南江县公安局报案,经南江县公安局深入调查后,一起涉及50余人、高达数百万元的非法集资案浮出水面。

夫妻以高利向58人借钱近700万无力偿还,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3年半

与何某相同遭遇的还有57名受害人,部分与雷某、王某熟识,一部分经中间人介绍后借款。“当时确实是看他给的利息比较高,听说他们生意也做得大,想着钱存在银行还不如借出去,吃点儿利息,家里日常开销都够了,不曾想是这种情况。”受害人张某向检察官诉说道。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且涉案金额较高,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经查,雷某、王某二人在南江县经营茶叶门市部,2011年至2016年期间,在南江县某村承包茶园及建茶厂,分别以月息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不等的高利从何某、张某等58人处借款人民币共计674.21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借款。

“一开始确实想好好建厂,发展产业,后来经营出现了问题,借了那么多的钱,利滚利,要债的也逼得紧,只能继续借钱来偿还之前的利息,雪球也就越滚越大,到后来具体借了多少钱我都不清楚了。”雷某在一次讯问笔录中向检察官如实说道。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对58名受害人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其中22名集资参与人系现金借款,13名集资参与人系雷某、王某的亲属朋友。经多次翻阅卷宗、查找证据、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就该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一致认定现金借款的22名集资参与人,虽然没相应的资金转账流水,但现有借条与参与人的陈述相互吻合,足以证实借款的事实;13名集资参与人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应当计入犯罪金额。

目前,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以雷某、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南江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张杨

编辑郭宇责任编辑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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