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2023-05-17 12:51:00 - 红星新闻

5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7日正式对外公布。在谈及如何补齐农村地区充电设施不足、扩大农村地区新能源车购买方面的问题时,孟玮表示,将通过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

国家发改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充电设施不足,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这也让很多农村居民点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存在顾虑。对此,孟玮表示,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和痛点。对此,将通过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

据介绍,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

在运营环节,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

在维护环节,重点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返乡期间充电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地段做好预研预判和服务保障。

孟玮说,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抓好文件落实,推动有关方面结合实际促进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关于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购买和使用方面,孟玮表示,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在购买使用方面,刚刚出台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产品供应上,考虑到农村地区出行场景与城市有一定差别,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

在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车企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在推广应用上,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用,鼓励有条件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在销售服务上,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把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更好结合起来,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

在安全监管上,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赵倩北京报道

编辑张莉责任编辑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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