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机制

2024-05-17 10:52:03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审计报

济南市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机制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建立审计结果运用会商研判机制的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与干部管理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办法明确,会商研判对象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为主,也可以是其所在单位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工作人员。会商研判范围包括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和事项,也包含其他各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影响领导干部任职评价的审计结果。会商研判前,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形成重点问题清单,商市委组织部启动会商研判程序。依据会商研判情况,明确审计监督预警等次及处理意见,依规依纪对涉及的领导干部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方式进行处理。此外,办法还对会商研判的基本原则、结果反馈、容错裁定等作了具体要求。

(崔倩闫晓军)

来源:中国审计报

责任编辑: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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