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挺在前” 争议“速化解”!江西出台意见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全方位多层次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2024-05-17 14:36:27 - 司法部

转自:司法部

自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江西省政府及时出台《关于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行政争议调解处理中心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复议“挺在前” 争议“速化解”!江西出台意见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全方位多层次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便民利民

更便民!

行政复议申请“零距离”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从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范围两方面,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着力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将行政赔偿决定、工伤认定、行政协议等列入行政复议范围,同时将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自然资源权属确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等情形纳入行政复议前置。

江西省通过行政复议受理立案大厅以及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等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实现了行政复议现场接待全覆盖。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受理端口和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受理群众网上申请,推行“立案接待大厅+互联网+邮寄”全时空行政复议申请模式,实现了行政复议申请“零距离”。

更高效!

搭建“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直是江西省行政复议工作的一大“底色”。2022年,江西省出台《关于推进非诉讼化解行政争议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9054件,受理案件8948件,调解结案1715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等方式结案1590件,88.2%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定分止争。

抓前端、治未病。江西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托行政复议平台搭建“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95个。其中,宜春市袁州区在乡镇(街道)设立了28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28个“行政复议受理点”和56个行政复议企业、商会、园区联系点,形成了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由上到下、由点到面、全面覆盖的立体“连锁”网络;南昌市坚持全流程调解,在受理前、受理中、受理后等复议工作流程中,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力量,通过沟通、协商、座谈等“柔性”形式化解行政争议,帮助行政机关纠错。

更公正!

成立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

行政复议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江西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对标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坚持有错必纠,创新审理方式,引导案件当事人把问题摆出来、讲透彻,打消其对行政机关之间“官官相护”的偏见,让群众在行政复议中“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确保争议“事实查得清,法律用得准,裁决效果好,案结事能了”。2023年,江西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开展实地调查1000余次,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3000余次。

《意见》明确,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关于案件繁简分流、调查取证、听取意见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类型等各项新举措、新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依法高质量办理涉行政协议、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新型案件;要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开展案件审理,建立有效机制,防止不当干预案件审理。

为发挥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意见》指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建议书的跟踪落实以及约谈、通报批评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抄告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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