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中华”牌烟酒、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苏州公布第二批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05-17 15:48:36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5月14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张家港威龙酒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实施商业混淆案、4家企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等10个案例被曝光。其中,张家港威龙酒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并实施商业混淆案位居首位。

伪造“中华”牌烟酒、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苏州公布第二批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年初,苏州市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威龙酒业有限公司售卖假“中华”牌烟酒。该局随即根据举报线索,对张家港威龙酒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在该公司待售的中华尊品酒酒盒上标注有“生产厂家: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华酒业有限公司”等内容,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不仅如此,同一产品的酒瓶上也标注有“食品名称:中华”“生产厂家:贵州省茅台镇中华酒业”等内容,并印有“

”字样以及图案。这些字样、图案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中华香烟的相关商标图案近似,而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未授权其他单位生产中华牌酒类产品。

伪造“中华”牌烟酒、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苏州公布第二批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同时,我局在核查中发现,酒瓶及包装上所写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华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茅台镇中华酒业均未登记注册,系当事人为扩大产品销量所虚构的公司。”苏州市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此外,当事人还存在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实施商业混淆行为。据悉,商业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从而误导购买者误认其商品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的联系。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之规定。苏州市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白酒503瓶、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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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昆山五洲加晟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服装案、吴江区松陵镇徐小明电器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案以及4家企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等典型案例,涵括商标侵权、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燃气灶具质量违法、特种设备违法生产使用等重点民生领域。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祝富通讯员秦丽茗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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