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困难群体有效行使诉权

2024-06-17 07:37:44 - 检察日报

依法保障困难群体有效行使诉权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始终关注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尽管当前全社会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是由于经济条件、文化程度、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差异,群众“打不了官司、打不起官司”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困难群众,被侵权时,往往想不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即便提起诉讼,也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提出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我了解到,2023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群体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累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7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为提升支持起诉工作质效,临沂市检察院成立支持起诉专业化办案团队,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绿色通道,提供支持起诉申请受理、线索移送等“一站式”服务。针对绿色通道转来案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同审查,重点对案件是否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如何运用调查核实权、法律适用等进行把关。2023年,通过绿色通道受理移送案件74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17次,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列席市检察院联席会议研讨支持起诉案件30件。

加强与控告申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加大对支持起诉案件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和帮扶力度,临沂市检察机关为符合条件的68名群众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强化数字赋能和与其他单位的协作。临沂市检察机关创建支持起诉线索发现与依法履职大数据模型,运用信息化手段摸排追索劳动报酬、请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等线索100余件,办理案件42件。临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市、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协作,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信息数据共享制度。探索并推动建立政法单位间协作配合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和数据共享等长效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线索2件。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向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

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运用。临沂市检察机关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导向,找准纠纷症结所在,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和解78件,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检察环节。费县检察院坚持协作性和自愿性相结合、全面性和引导性相结合、覆盖性和救济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办理监督、后续保障三个环节,持续强化案件和解质效,相关工作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罗庄区检察院在办理肖某等69人与某园林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中,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协助当事人补强及完善证据,依法督促间接用工的发包方履行工资垫付义务,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帮助劳动者如数领到了工资报酬。

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临沂市检察机关深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协作配合,先后召开案件研讨会、工作联席会等10余次,会签制度机制8项,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特殊群体最低维权目标的,依申请支持起诉383人次,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好的制度要抓好落实才能取得好成效。希望检察机关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拓展案件类型、创新履职手段,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把大力传承弘扬沂蒙精神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起来,探索形成具有临沂特色的支持起诉模式,以能动履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需求。

(整理: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刘洋 徐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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