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雅康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没款共计3120元

2024-06-17 12:45:2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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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林芝市巴宜区雅康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光和牌快速电热水壶”,被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60元并罚款人民币1560元(罚没款共计312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1年8月4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林芝市巴宜区雅康商贸有限公司店内抽样了标称商标“光和”,产品名称“快速电热水壶”(生产企业: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宇和五金制品厂)产品2个。我局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报告(报告编号:DQ202100306),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报告编号:DQ202100306),检验结论:所检项目中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GB4706.1-2005和GB4706.19-2008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

林芝市巴宜区雅康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林芝市巴宜区雅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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