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政采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

2024-06-17 22:00:38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节水,政采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

■胡乐杨沃川

夏日炎炎,我国多地水资源告急。节约用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更需要政府带头做好榜样。2004年,我国启动实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节能产品强制政府采购制度,要求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这些年来,政府采购在带头采购节水产品从而实现节约用水的总体目标上成效显著。据公开数据,2022年全国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520.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9.7%。

节能节水产品规模

节水,政采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

节水产品采购历史发展三大关键节点

节水器具是指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具备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防止水损失、能替代常规水资源等特性的产品。在机关单位、家庭等场所常用的节水器具主要有水嘴、便器、淋浴器、冲洗阀等产品。近年来,节水器具相关的标准不断完善,生产企业也不断提高产品的节水性能、外观设计、智能化,使得产品的用户体验越来越好。

——试点起步阶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始于2004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政府采购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中按类别确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公布。第一期节能清单包括便器、水嘴等8类产品,共有86家企业1526个型号的产品入围。这是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促进节能与环保的具体政策,也是政府绿色采购实践的开始。

——全面推行阶段。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其中,节水认证中便器、水嘴产品为我国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强制性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采信信息,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等进行公示。2004年至2019年,累计共公布了24期清单。

——统一实施阶段。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政策工具的调控功能。按此要求,财政部近年来对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进行了探索,其中,完善绿色采购政策就是一项重点工作。根据深改要求,财政部明确将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

2019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节水产品认证提升采购质量

为了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现状,规范节水器具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我国于1998年正式启动了节水产品认证工作。

节水产品认证采用国际通行的认证模式,认证程序透明规范,评价结果科学公正,有助于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我国节水产品认证是指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水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和节水标志,证明某一认证产品为节水产品的活动。节水产品认证有着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通过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形成市场准入机制,能够促进优质产品的使用,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提高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逐渐成为政府进行节水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手段。

2002年7月17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原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开展节水产品认证。2002年10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节水器管字[2002]001号)要求全面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工作。

20余年来,我国积极推进节水产品认证,在认证市场培育和规范、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技术规范研制、认证结果采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节水产品认证标准在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节水产品认证原则与模式。节水认证的原则是在保证节水器具的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其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第五种认证模式:产品检验+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即申请人提交合格的申请资料后,认证机构进行产品的抽样检验与工厂的现场审核,两项通过后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获证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工厂的年度监督,以维持证书的持续有效。

其中两个重要的环节是工厂检查和产品的抽检。检查人员依据工厂质保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包括职责、文件和记录、设计和开发等内容的现场检查。

产品检验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由审核组进行抽样,一般在企业仓库、生产线末端抽取样品。抽取样品后,由企业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产品检验依据相关产品的节水标准进行。获证企业可在产品上加贴“节”字标。经过多年发展,认证结果逐渐被政府及社会各界所采信,部分产品入选政府节能采购品目。

——节水产品认证关键指标。评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水器具性能的关键是在保证用水产品的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认证方案重点关注:与节水性能直接相关的指标、行业内普遍存在问题较多的指标及发生问题影响较大的指标、产品寿命。

以水嘴为例,评价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流量均匀性和流量等与节水直接相关的指标,在GB25501标准中要求流量均匀性≤3L/min,确保处于不同压力的水嘴流量差异在一定范围内。这样的流量设置既保证了产品正常的使用功能,也控制了水嘴的最大流量,不仅使产品在不同楼层都能正常使用外,也起到节约水资源的作用。除了水嘴的流量相关指标外,水嘴产品的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消费者关心的指标也是评价中的重点测试指标。

——节水产品认证情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节水认证范围涉及涵盖工业、农业、城镇生活、非传统水资源利用领域共计四大类产品,2004年开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被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采信。

截至2024年5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共有18大类43种节能(节水)产品纳入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共涉及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27692张,1161家企业的816605个型号参与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其中强制采购产品共包括10大类,24种产品,共涉及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23127张,771家企业的774749个型号。政府采购授权的17家节能(水)认证机构中,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证书采信量约占总量的98%,稳居第一位。

(作者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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