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院:消失的TA......
一次不经意的“相遇”,一场被安排的“邂逅”。期望一段美好的真情,不料是一个“刚好”的圈套!随着网络的发展,诈骗分子通过网络与受害人发展婚恋关系,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你一笔一笔转去钱款,最终耗尽所有积蓄一步一步锁死在“甜蜜”的牢笼里。
案例解析:
小艾(化名)不久前在某社交APP上认识一“漂亮”女子。从看到对方“靓丽”照片的一刻便开始沦陷。相互添加联系方式后,对方的“甜美可爱黏人”让小艾意乱情迷,对“女友”有求必应,不断给对方购买手机、电脑、化妆品。渐渐地小艾发现“女友”只会让自己不停的转钱,却从不答应见面心中生疑后打算通过让对方“还钱”来测试“女友”,“女友”没有推辞,向小艾发来一张“银行转账”照片称,跨行转账可能有延迟,你收到钱跟我说一下。小艾等了两天依然没有到账信息,在找人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前后被骗3万余元。
套路分析:
第一步:寻找目标。
诈骗分子一般选择的诈骗目标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单身青年,利用他们渴望爱情的心理,进行主动搭讪,同时按照不同剧本打造“完美恋人”人设。目标为女性时,人设就是“精英才俊”,高学历、高收入、大公司高管等,为人风趣幽默、温柔体贴,因为工作繁忙或感情不顺感悟了婚姻;目标是男性时,人设就是“白富美”“高知女性”,温柔知性,热爱生活,善解人意。
第二步:获取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嘘寒问暖,甜言蜜语取得信任,一步步建立起“恋爱关系”。通常用健身、旅行的照片打造热爱生活的人设,也会通过展示穿着名牌服饰、驾驶豪华车辆、进出高档餐厅,彰显自己的经济实力。可实际上,他们的身份根本经不起推敲。个人信息是编造的、照片视频是下载的、豪宅跑车存款余额是虚构的、学历文凭是造假的、生活经历是杜撰的......
第三步:诱导投资。
婚恋、交友诈骗中,在确立“恋爱关系”后,诈骗分子会以家中事故、意外事件、健康原因等各种理由要求转账、或者推荐所谓的“稳赚不赔”的投资平台,甚至会作出赚钱以后就买房结婚等“承诺”,诱惑受害者上钩。
第四步:销声匿迹。
一旦转账汇款,将会被对方拉黑删除,再也联系不上,成为“消失的TA”......
检察官提醒:恋爱可以上头,遇到诈骗别上头。恋爱期间不要轻信他人的身份,应保持理性,切勿轻信花言巧语,要注意对方到底是真情实意还是“甜蜜陷阱”;在没有确定对方真实身份前,不要与对方发生任何金钱上的往来,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对方的电话号码、微信、QQ、聊天记录等证据资料及时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供稿:西安临潼检察院
作者:刘丝奇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