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城市中约1/3家庭有托育需求,现实供给仍不足

2022-08-17 11:50:00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戴轩实习生赵钰婷)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内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需求,普惠性服务供给是短板。

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郝福庆表示,国内的调查显示,婴幼儿无人照料是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城市中大概有1/3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但现实供给不足,特别是普惠性的服务供给确实是个短板。各方面的研究包括国际经验也表明,发展托育服务对于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明显的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监察专员杜希学介绍,2019年以来,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托育服务发展,不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0-2022年,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了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超过50亿元,累计新增托位20万个。

“不过,我国现代托育服务体系毕竟是从无到有,起步较晚,这两年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2021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是2.03个,距离‘十四五’期末要达到4.5个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有一定距离。”杜希学表示。

此次《指导意见》就普惠托育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做法。郝福庆表示,《指导意见》重点围绕五个关键词下功夫,包括“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

基本,就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意见》提出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突出对幼有所育的基本民生保障。

普惠,就是着力增加普惠性服务。发展公办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来投资,支持用人单位举办,建设社区服务网点,探索家庭托育模式,有条件的幼儿园也可以向下延伸,2-3岁的婴幼儿,通过以上多种渠道,鼓励多方参与,有效扩大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供给。

投资,就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拓宽托育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通过中央投资的支持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资力度,共同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的能力建设。

收费,就是规范各类服务收费。明确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来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合理确定托育服务的价格。

减负,就是减轻机构经营负担。除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以外,托育机构的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各地也要出台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同时在一些特殊时期,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疫情期间的纾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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