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DIY奢侈品大牌皮箱牟取暴利
通过采购假冒LV商标的皮料、五金件,有人竟能DIY出与官网售价35万元的LV茶几箱一致无二的复刻品。本想凭借这手“绝活”赚个盆满钵满,没想到竟引发牢狱之灾。
DIY技艺爆火
歪心思悄然萌生
奚某是一个奢侈品爱好者,日常总会关注LV、PRADA等国际知名品牌发布的新款商品。初中毕业后,奚某从事服装设计行业,但因收入有限,酷爱奢侈品却又无法负担正品价格的她,便时常购入一些高仿奢侈品。2021年4月的一天,社交软件上一篇名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百分百复刻LV茶几箱》的文章吸引了奚某的注意力,想着家中正有若干闲置的木箱,从小便有着不错动手能力的她顿时提起了兴趣。
此后,奚某通过各大购物平台寻找制作所需的假冒LV商标的皮料、五金件,收到货后便顺着文章中描述的步骤摸索了起来。DIY完成后,奚某迫不及待地将其分享到了自己的社交平台:“姐妹们,装修新家了,准备搞一个驴家的茶几箱,35万元的价格望而却步,自己动手DIY丰衣足食!”
图片上,茶几箱制作精美,与官网销售的版本一致无二。推文发送之后,点击量瞬间炸了,一条接一条的评论跳出来:“可以委托你帮我做一个吗?”“我也想要,求姐妹帮忙做一个!”“卖吗?我想要!”……
瞬时获得的流量、铺天盖地的评论,让奚某感到兴奋惊讶之余,也悄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流量就是金钱。现在流量都掉在眼前了,不利用起来岂不可惜?
生产规模日渐扩大
制假售假获暴利
说干就干,奚某当即在浙江省宁波市租赁了一个旧仓库,从原先购入假冒LV商标的五金件、皮料的商家那里大量进货,并寻找售卖相关制作材料的商家,谈妥了合作,开始在平台正式接单。奚某独自一人制作一个假冒LV皮箱的周期大约为一个星期,然而生意日益火爆,激增的订单量让奚某感到力不从心,急需寻找得力帮手。
此时,经朋友介绍,奚某与同乡凌某相识。凌某自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宁波本地的工厂做零工补贴家用,有一儿一女需独自抚养,生活压力非常大。得知可以如此轻松地“赚大钱”,凌某非常心动。于是,凌某开始帮奚某打下手,协助完成木板购买、箱体制作等工作。一来二去,两人渐生情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两人通过社交网络平台接单,而后自行生产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20万余元。
生意越做越大,奚某与凌某两人也逐渐忙不过来,给客户的订单一拖再拖。为防止客户流失,两人决定扩大生产规模,再寻一人入伙。他们将目光锁定了曾经的客户周某。周某是一名专业皮具师,在安徽开有一家实体皮具店,2021年新店开业时曾向奚某、凌某买了一个LV茶几箱用作店内装饰,还另外单独购买假冒LV原材料动手DIY。凌某通过社交平台与周某取得联系,表达了希望周某入伙的意愿,一起共享这互联网红利。周某在网络平台的流量远不如奚某二人,且实体店经营不善,认为自己“反正有这个手艺在,不赚白不赚”,当即答应入伙。
2022年4月起,三人在原料购入、产品制作、物流寄递及售后处理等环节相互配合,借助多个社交平台“引流”,吸引客户添加微信,进而销售侵权皮箱制品。在2022年4月至8月这短短四个月间,奚某等三人犯罪数额合计已达18万余元。
然而,三人小团队很快便出现了裂痕。周某与奚某、凌某二人分处两地,平时接到单子以后,周某会向奚某、凌某进行分红,而奚某、凌某拿到单子后却从不给周某分红,且时常欺骗周某。由于一开始周某找不到原材料的货源,便也只能忍气吞声,但随着时间推移,周某直接联系上了原材料供货商,故此三人于2022年9月拆伙。此后,奚某、凌某继续在原址从事假冒LV商标皮箱的生产活动,至案发时犯罪数额达1万元。周某则独自前往安徽合肥实施生产销售活动。由于周某手艺精湛,产品质量相对稳定,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周某单独犯罪数额达25万元。
“照骗”产品粗制滥造
售后服务却隐身
奚某等在全网平台高调宣称“1∶1高端定制,媲美专柜”,上传社交网络平台的图片看起来也完美无瑕,然而实际的产品却大相径庭。产品的销量大幅增长的同时,客户的投诉也与日俱增:“太失望了,刚收到货钉子就掉了一半”“一眼假,皮根本没有贴牢”“气味太大了,放了小半年都散不掉,我已经准备丢掉了”……对此,奚某等人以“购买时已告知客户相关产品均系定制,售出后概不退换”为由予以搪塞。
购买者陈先生现年29岁,刚装修完新家,觉得家中客厅若能摆上一只LV茶几箱,整体装修风格将贵气非常。陈先生在逛某二手平台时,发现了奚某等人发布的“高端手工定制茶几箱”的链接,便当即取得联系并下单购买。然而收到的实物不仅做工极其粗糙,还有着刺鼻的气味,廉价感十足。陈先生懊悔不已,想到为此花费了15000元,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于是,陈先生联系奚某,表示想要退货。奚某一方面表示定制产品不可退换,另一方面则表示若不满意可寄回修补,但来回运费需自理。由于箱子体积较大,来回运费非常高,最终陈先生选择了放弃。
购买者杨女士是一名孕妇,同时也是一名网红博主,时常拍些居家日常晒在网络平台。在看到奚某等人发出的广告视频后,杨女士很心动,便与奚某等通过网络平台取得联系。由于杨女士当时正处孕期,故特地询问该皮箱甲醛含量是否超标,得到的回复是:使用的木材均为国家级标准实木,胶水都是环保胶,高端定制,母婴放心。然而拿到手后,皮箱刺鼻的气味、劣质的做工都令杨女士感到愤怒,于是在奚某等人的社交网络平台留言差评,却被奚某删除了评论,无法删除的则被奚某找“水军”控评围攻。杨女士想再通过微信联系奚某,却发现早已被删除微信,售后无门。
购买者田女士的情况也与上述二人相似。田女士是一名网红概念店经营者,由于店内装修风格偏向轻奢,便准备购入一批LV茶几箱用作店内装饰。收到货后的田女士大失所望,认为产品“非常的劣质,最多只值一百块,收到以后根本不敢放在店里”。田女士联系奚某退货,奚某先将田女士拉入一个“售后群聊”,而后在群内巧言狡辩,一拖再拖,最终田女士无奈选择放弃退货。
李鬼遇上李逵
投诉报案终落网
2022年9月,LV(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的品牌保护代理公司向公安机关投诉报案。
2023年2月,奚某、凌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凌某、周某很快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奚某却拒不承认自己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奚某三人的社交网络平台进行全面审查,发现奚某等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将客户引流至微信,而后通过先交部分定金开始生产,生产完成后支付全款再发货的方式经营。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奚某、周某、凌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被告人奚某、周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凌某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奚某、周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凌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一审宣判后,奚某等三人均未提出上诉。
检察官提醒,未经品牌授权私自生产销售印有品牌LOGO的仿制产品,可能构成对品牌方商标权的侵犯。对消费者而言,购买假冒产品不仅缺乏质量保障,也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售后服务,最终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