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发布引进青年人才奖补实施细则

2023-10-27 15:26:16 - 媒体滚动

转自:唐山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智慧高新”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区的意见》(唐高党发〔2023〕6号)、《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唐高字〔2023〕3号)精神,加快引进青年人才,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一)2023年4月15日后,全职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5周岁及以下)。

(二)2023年6月20日后,全职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专生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三)“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60个月;

(五)全日制大专生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自来区之日起发放12个月。

三、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引进青年人才奖补申请表》《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本人填写《唐山高新区引进青年人才奖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单位。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填写《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于青年人才入职第二个月的26日-31日向区人社局人才处提交申请。之后每月26日-31日向区人社局人才处补充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

(二)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青年人才本人。

五、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六、附则

本细则的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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