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

2023-11-27 21:36:54 -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杨婧)11月27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关于《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

说明指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决策部署,做好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修订该办法是必要的,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11月8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邀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参加,对《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就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

其中,《办法(修订草案)》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明确提出“依法维护妇女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规定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实施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遭受网络侵权的妇女及其近亲属有权通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信息扩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信息,通过显著方式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法,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妇女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反映网络维权问题,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依法提供帮助。

此外,还对《办法(修订草案)》的部分条款作了文字技术处理,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法制委员会建议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一审:丁憐郭秋含

二审:袁小娟

三审:王利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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