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城投引入债权人同意退平台机制|名单
近日,首个退平台征求意见书在文件要求中提及了“150号文”和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文件。
11月21日,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禹州市政府网站公示,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推进融资平台退出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的通知》(银发[2024]150号》等文件要求,禹州市国运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隐性债务已清零,需退出融资平台。向“2020年第一期企业债券、2020年第二期企业债券、2020年第三期企业债券”总三期债券持有人征求同意退平台意见。
据企业预警通统计,截至2024年11月25日,自2024年9月26绍兴市四家城投公司公开征询债权人意见退出融资平台以来的两个月内,已经有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等10个省市的19家城投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公示关于退出融资平台公告,声明公司隐债已清零但经营性债务尚有存续,且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完成市场化转型,征求债权人同意退平台意见。
存量债规模上,近期发布征求意见的城投全部为隐性债务已清零,但都存续一定规模的经营性金融债务。19家城投中仅南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未曾进行过债券融资,其余18家皆为发债主体,存量债规模合计643.03亿元。其中规模前三的集中在绍兴辖内,分别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4.85亿元、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10亿元和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90亿元。
从进展看,大部分城投公司在征求债权人同意意见书后并没有披露最新退出进展,仅有少数在地方政府官网上进行了“关于退出融资平台名单的公示”,明确公司未接到金融债权人书面反馈意见,自即日起公司已经完全剥离政府融资职能,退出融资平台名单,而后又进行了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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