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40岁为男性生育“高危界限”
从2010年的24.9岁,到当前的29.4岁,我国男性平均初婚与生育年龄呈推迟趋势。与此同时,男性精液质量的下降趋势也令人担忧。近日,2024人类精子库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州召开,来自全国各地人类精子库的专家讨论并发布了《关于男性适龄生育、适时保存生育力的倡议书》,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男性生育健康,倡导适龄生育,适时考虑保存生育力,以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男性初婚年龄逐年推迟精液质量呈下降趋势
当前,我国男性初婚与生育年龄呈推迟趋势。《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显示,我国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9.4岁,而2010年为24.9岁。而随生育年龄的不断推迟,35岁以上初次生育的比例显著增加。
与此同时,男性精液质量的下降趋势也令人担忧。全球研究显示,精子数量和活力在过去几十年间显著下降,ECarlson等通过文献检索回顾性分析了1938-1991年间发表的61篇文章,总数14947例男性精液质量参数,分析发现精子浓度已经下降了40%、精液体积下降了20%以上。我国学者分析了2008-2018年全国7家人类精子库捐精志愿者的精液参数,发现精液量、精子总数、前向运动精子百分率、精子正常形态率随时间变化而下降,反映出中国健康男性精液质量的下降趋势。
会上透露的数据显示,近年来,部分人类精子库捐精志愿者的合格率逐年下降,从2010年的约40%降至目前的约20%,个别地区甚至降至15%以下。
“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个体的生育能力与家庭幸福,更关乎国家人口质量与社会的长远发展。”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第八届主任委员熊承良教授强调。
男性也有生育“高危界限”自存精子为幸福“上保险”
与精液质量下降相应的是,不孕不育率的上升。有研究显示,2007-2020年间,我国不孕不育发病率已从12%升至18%。
“近年来社会比较多关注女性最佳生育年龄,其实男性也有。”广东省生殖医院副院长、广东省人类精子库主任张欣宗表示,建议男性在25~35岁生育。适龄生育不仅有助于提高生育成功率,也有利于子代健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有研究表明,男性年龄与精液量、精子总数、精子活力呈负相关。男性在25~35岁时精子质量最好,浓度高、活力强、受孕成功率高,35岁后,精液量和精子总数、精子活力开始下降。随着年龄的增加,男性不仅生育能力下降,生育缺陷或者疾病子女的概率会相应增加,高龄父亲的子女患孤独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风险较高。此外,高龄父亲的精子DNA碎片率增加,可能导致胚胎发育异常,增加流产的风险。已有研究分析了男性年龄对辅助生育失败的风险,认为男性40岁如同女性35岁一样是“高危界限”。
面对初婚年龄推迟、精液质量下降的趋势,会上专家们除了提倡男性适龄生育,也鼓励男性适时进行生育力保存,为自己与家庭的未来增添一份保障。
据介绍,男性生育力保存也称自精保存,是一项成熟的技术,将男性精子冷冻保存以备将来使用,是一种有效的生育保险手段。对因疾病、职业暴露、生活方式等因素可能影响生育能力的男性,以及暂时没有生育计划或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推迟生育的男性而言,生育力保存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帮助他们保留生育机会,还可以减少未来生育时的健康风险。
国家医保局支持生育 多地已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记者26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持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助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新生儿年内参保率超过80%较往年50%左右的水平大幅提升
医保部门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年内参保率超过80%,较往年50%左右的水平大幅提升。
持续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拨付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指导各地允许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通过家庭共济支付产前检查、计划生育和生育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减轻参保群众经济压力。2023年,2.49亿人参加生育保险,2834万人次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支出生育保险基金1177亿元,人均生育津贴达2.6万元。今年1—9月,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893亿元,同比增长11.5%。
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医保部门研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辅助生殖类项目统一整合为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项,规范辅助生殖类项目立项。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及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性等因素,按程序逐步将适宜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家庭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解决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目前已有北京、内蒙古、江西、山东等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今年1—9月累计惠及患者103.13万人次,基金支出19.57亿元。
174种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累计将174种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占新增药品总数的23.38%,涉及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罕见病等20余个治疗领域。以罕见病脊髓性肌萎缩症(SMA)为例,通过谈判将两款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纳入医保报销,帮助大量身患重症的患者和他们的家庭重燃生活希望。国家组织集采9批373种药品、口服溶液剂、吸入剂等儿童剂型和规格中选进医院,如第9批集采将“阿奇霉素干混悬剂”“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等适宜儿童使用的剂型纳入,显著降低患者用药费用负担。
“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单独立项满足生育服务多元化需求
实施产科与儿科诊疗服务价格支持政策,体现对医务人员劳动付出的合理补偿。制定《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各地原有项目规范整合为30项,将各地的医疗服务项目“方言”变成了全国统一的“普通话”;同时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项目单独立项,满足人民群众对生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实施儿科诊疗服务价格支持政策,以诊疗类、手术类等项目为重点,对综合性医院儿科、儿童专科医院提供的同等项目,在成人正常价格水平基础上予以适当上调,其中北京、辽宁等半数以上省份上调幅度达10%~30%,在体现对医务人员劳动付出的合理补偿的同时,促进儿科诊疗服务质量提升。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综合运用医保政策工具积极支持生育,持续降低生育成本,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快报记者潘芝珍通讯员蔡佳琪、央视新闻
编辑: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