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长租公寓” 租金、押金拟交政府监管账户!

2024-02-27 10:05:37 - 京房字

各位粉丝:

最近一些年,住房租赁企业从房东手中“拿房”,再出租给租户,成为了租房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同时,这类租房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比如一些“长租公寓”暴雷,带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房东的租金收不到,租客已经交的租金和押金退不回来,这直接损害了房东和租客的权益。

如何更好的保障租客和房东的权益,让租赁更加规范,一直是政府主管部门努力的方向。

从今天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租金、押金这一最关切租房人权益的问题,新政拟规定,将来在住房租赁企业那里租房子,您在交押金和租金(如果单次超过3个月租金)的时候,不是交给租赁企业,而是交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管账户中。租金会按约定在租期中定期从这个第三方监管账户中划转给企业;押金则会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从监管账户直接退给租房人。一句话,这样的方式下,大家的租金和押金安全啦!从根源上消除了长租公寓违规形成的“资金池”,防范了它们暴雷对房东、租客造成的风险。北京也是在全国首个创新采用这样安全模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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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和押金的安全可以说是租房人最为关心的,而在一些“长租公寓”企业出现问题后,北京就不断在完善这方面的监管。

2022年,北京在全国率先立法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实施,《条例》中对于关于租金和押金的托管就规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

而这次征求意见的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就是《条例》的配套实施细则之一。

可以看出,这个细则完全按照人民的利益为中心,无论是租金和押金,都最大限度的给予租房人以保障。而且,监管账户的主体是专门负责住房资金的部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实它就是大家熟知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金和押金放在这里监管,租房人会更加放心。这也是北京的首创。

哪类租房子将会适用这样的新政?

这次的《暂行办法》很明确,针对的是从房东手中把房子租下来,再转租给租户的企业,它们收取的押金和租金拟执行新规。

这种方式也被称为C-B-C,比如租赁市场上的自如、相寓等,都是这样的住房租赁企业。

而那种中介居间,房东和租客达成交易的方式,以及房东和租客自行租赁成交的,则不用执行新规。毕竟,这种方式下,租金和押金,租客是直接打给房东的。当然,开发商等自持的那种租赁房,因为房主就是开发商也不属于新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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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租房人在住房租赁企业租房子,租金和押金都是交给租赁企业的。而将来新规实施后,大家感受到第一个大变化,就是租金(单次超过3个月)和押金不是交给这些企业了,而是直接会给您一个第三方监管账户,租金和押金将打到监管账户中。

对于租客来说,那以后租金和押金怎么交呢?

据介绍,未来计划将根据群众的意愿,由其自己选择。可以通过比如转账、扫码支付等方式,直接打入监管账户中;也可以选择先交给企业,由企业代交入监管账户中。

将来租金监管和押金托管将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将会同市住建委等部门公开招标,选定可以从事租金监管和押金托管的银行,管理中心会在银行设立托管和监管账户。

大家的租金和押金将来都打入这个第三方监管账户中,具体如何保障大家的租金和押金安全?

首先说押金,押金将来是要退还给租客的,因此在整个租赁期内,押金都一直会“呆在”这个监管账户中,被“保护”起来。

当租期结束的一个工作日后,住房租赁企业就要提出退还押金的意见,包括是否需要扣除一定的押金,扣除押金的理由和明细,比如某个家具损坏需要扣除多少钱等。而如果住房租赁企业未按时提出意见,那么系统就会将押金全部退还给租客账户。

随后,系统会将这个意见发送给租客,向他确认是否同意,租客要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同意。如果租房人同意的话,那么系统就会自动将押金退给租房人。

如果租房人不同意企业的退还意见,可以和企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出调解。还是不行的话,则可以通过司法、仲裁等方式解决。

最终退还多少押金,也会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或是司法、仲裁的结果,由系统打给租房人。

而且,新政更细致的考虑到了群众利益,过去租客即便拿到押金,也只是押金本身,但押金本身就是租客的钱,利息也应该是属于租客的。

这次《暂行办法》拟规定,押金在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按退押金当日央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届时也都会一并退还给租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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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租金,“长租公寓”的“长收短付”是租金的主要安全隐患。而经过近几年的加强监管,头部大型的租赁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单次收取3个月及以内的房租。《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则通过立法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这是因为三个月是一个比较常规的租金周期,这个周期不算长,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能较好的保障租客的权益。

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的《暂行办法》,如果租房合同中约定,租赁企业如果单次收取超过3个月租金的话,那么全部租金要打入到监管账户中。

当然,如果每次只收取3个月及以内的租金,那么这个租金就不用纳入监管。这也是鼓励租赁企业缩短每次租金收取的月数,减少风险产生的隐患。

对于纳入监管的租金,系统会在收到租金的一日内,将3个月那部分租金先划转给企业。3个月以上那部分租金,则会按月划转给企业,每次划转1个月的租金,这样就约束着企业始终只能无法一次性拿到超过3个月的租金,保障了租金的安全。

如果是提前退租,也是类似退还押金的方式,由租赁企业提出租金退还的意见,双方达成一致了,由系统退还给租客的账户。

租“长租公寓”   租金、押金拟交政府监管账户!

另外,还有一点让大家放心的举措,将来租户还可以通过租赁合同的备案编号,随时查询到押金和租金在监管账户中的金额,大家可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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