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期)
转自: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5大类食品1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不合格问题的样品2批次(见附件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宴小窝椰子鸡猪肚鸡店清洗消毒的“陶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椰奶餐饮店清洗消毒的“粉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椰奶餐饮店清洗消毒的“粉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