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因工程质量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将暂停预售

2024-02-27 15:44:1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为聚焦化解住宅工程质量热点问题,有效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提升住宅工程品质,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若干措施》(建质〔2023〕4号)(以下简称《措施》)。

安徽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因工程质量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将暂停预售

针对责任落实方面,《措施》明确,一是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二是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三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

针对责任追究方面,《措施》提出,一是认真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二是从严惩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体。三是强化信用管理。将责任主体在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加强对守信责任主体的政策支持和失信责任主体的惩戒。

针对保障体系方面。《措施》强调,一是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二是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暂停其项目预售。三是强化省对市级质量工作考核。四是严格评优评先管理。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或由于工程质量安全信访投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不得参与申报“黄山杯”奖、优秀建筑业企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优评选。

另外,针对方法创新方面,《措施》提出,一是推进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二是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作用。发挥省级住宅工程质量专家委员会和技术支持机构作用,常态化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江淮行”活动,妥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推进行业监管与媒体监督融合。采取“工程质量安全专管员+媒体镜头”方式,对暗访暗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通过新闻媒体坚决予以曝光并跟踪整改到位,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四是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五是积极回应关切。快速及时处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舆论舆情,并积极回应舆论关切,选择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权威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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