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方面36条!贵州出台若干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4-02-27 18:07:02 -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程曦)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强化法治保障、扩大民间投资、提升竞争实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健全工作机制八个方面制定了三十六条细则,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措施》提出,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以及给付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不得以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审批办事效率提升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交换共享,实现办理事项网上应办尽办。企业平均开办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企业年均缴纳税费时间不超过70小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政务服务方式方面,《措施》明确要推进集企业商务服务、企业诉求接待、惠企政策兑现于一体的“企业之家”建设,建立为民营企业办实事清单。完善“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长效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贵商易”等平台向民营企业推送惠企政策,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良好氛围方面,《措施》明确要发挥省级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形成共抓民营经济发展共识。发布年度贵州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和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报告。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联系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2024—2026年)。

要素保障方面,《措施》要求,要加强用地用能保障;要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大开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政策;要对以“六大产业基地”和市(州)主导产业为主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供电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对粮食等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单独制定大工业用气配气和销售价格,鼓励企业优化调整生产时序错峰用电,合理降低用气用电成本。

聚焦人才支撑,《措施》还提出,要深入实施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定期发布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按有关规定兑现落实民营企业人才住房保障、薪酬激励、贡献奖励、职称评审、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待遇。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人才飞地”,在省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省级备案认定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人才,享受在黔人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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