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延长两个月

2022-12-27 10:49:59 - 政府网站

转自:襄阳发布

正常情况下,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到本月底结束,受疫情影响,有些参保人员不能在此期间缴费。为不影响参保群众医疗待遇,市医疗保障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做了调整。

12月26日上午,记者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经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决定延长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参保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执行,普通居民个人和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参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果在延期缴费时间内没来得及缴费,但在此期间又遇到生病住院,该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呢?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期间如果发生医疗费用,需要自行先垫付,待参保缴费后拿着相应的清单和单据、发票等,到各个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据了解,居民医保缴费可通过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缴费,也可下载“楚税通”、“鄂汇办”APP或“支付宝”APP中“鄂汇办-襄阳市”,按提示缴纳或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没有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将会影响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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