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原平市交警大队回应“疫情严峻情况下查酒驾仪器不消毒”

2022-12-27 15:53:00 - 澎湃新闻

据山西忻州市委宣传部微信号“忻州随手拍官方”12月26日消息,针对拍友反映“疫情这么严峻,原平市交警就开始查酒驾,查酒驾的仪器也不给消毒”一事,原平市交警大队回应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以为疫情期间以疫情防控为重而不查酒驾,这种观念显然是不对的。

这位拍友反映称,原平市疫情这么严峻,原平市交警就开始查酒驾,最主要是拿着查酒驾的仪器也不给消毒。不害怕让广大的司机互相感染吗?查酒驾固然重要,但是也应该做好消毒工作。疫情期间,因为开个车,被你们查酒驾不消毒,让我们互相感染,这代价也太高了吧?希望政府能重视老百姓的安全!

原平市交警大队回复称:关于忻州随手拍《疫情期间查酒驾合理吗?》情况回复: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包括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疫情期间还是有查酒驾的,无论是否存在疫情。因此,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即使存在疫情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可酒后驾车。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以为疫情期间以疫情防控为重而不查酒驾,这种观念显然是不对的。酒后驾驶有可能触犯交通筆事罪。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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