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热力公司让业主签承诺书:供热不达标不能维权?各方回应

2023-12-27 02:44:28 - 媒体滚动

网传热力公司让业主签承诺书:供热不达标不能维权?各方回应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胡瑞

近日,网传郑州荥阳某热力公司疑似让一小区业主签下不公平供暖承诺书一事引发关注。

12月24日,有当事小区业主在顶端新闻“我想@领导”问政平台反映,因上述事情持续扩散,对热力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小区供暖无法正常推进。

涉事热力公司对此回应称,签供暖承诺书系小区业主自发行为,并称该小区近期刚完成供暖施工,本不在热力本年度供暖范围内,为了满足业主今年通暖需求,热力公司正积极申请增加热源。

网传热力公司让业主签承诺书:供热不达标不能维权?各方回应

业主:交房三年,着急通暖签下承诺书

网传承诺书显示,针对荥阳市汉飞壹号华府三期小区本年度供暖事宜,该小区业主对荥阳市坛山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山热力)做出以下承诺:

本供暖季,坛山热力只要给该小区供暖,供暖后室内温度不低于12℃-15℃,或者未达到供暖标准温度,该小区所有用暖业主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投诉或者集体上访,不会以任何形式到热力公司闹事,并且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坛山热力退取暖气费。

上述承诺书内容被人上传到网上后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热力公司供暖温度达不到标准,为何不允许业主维权?有网友认为,这份承诺书对业主不公平;热力公司做法不合理,侵犯了业主们的权益。

12月25日,当事小区业主王先生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其小区业主和坛山热力签订承诺书一事属实,事发于12月23日,当时他也在现场。

王先生介绍,其所在小区交房三年,至今未通暖。业主们曾找开发商、政府部门等进行各种沟通,最终和热力公司达成协议于今年12月20号准时供暖。

“但是到了23日还没有开通,找热力公司交流后,他们说让业主们签个承诺书。”该承诺书即上述网传承诺书,王先生表示,坛山热力称现在热力不够,可能达不到供暖标准,如果其小区想通暖就只能签下承诺书。

“因为业主们等暖气已经等了三年,现在就在眼前,就想着签字把暖气通了。”王先生称,但没想到承诺书内容随后被人拍下发到网上扩散,对热力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本来今天要通暖的,但现在热力公司说不删掉(被各种转发的承诺书内容)不给我们通,供暖就被搁置了。”王先生说。

据了解,荥阳市坛山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份,属荥阳产业集聚区内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荥阳市唯一一家经政府特许经营许可的集中供热民营企业。

网传热力公司让业主签承诺书:供热不达标不能维权?各方回应

物业:供暖施工刚完成,本不在本年度供暖范围

关于业主签供暖承诺书一事,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负责人向顶端新闻记者介绍,该小区2021年2月10日交房,属于保交楼项目。“当时没有正式电,也没有通暖气,小区于今年12月中旬改造完成正式电,供暖的基础设施也已建好。”

“供暖施工完成后,小区业主又想尽快通暖,之前政府部门给他们说了一个12月20日的期限,但仓促通暖不在热力公司的计划之内。”该负责人解释称,突然加了一个供暖小区,他们无法保证其供暖温度。

热力:业主想今年通暖自发签下承诺书

坛山热力了解此事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正常情况下,有用暖需求的用户需要在四月份到九月份期间提出申请,而汉飞壹号华府三期小区的供热工程施工12月16日才刚刚完工。“很多业主想今年就用上暖,但前期没有走相应的热源申请流程,热力公司没有多余热源给他们用。”

对于此次特殊情况,该负责人告诉顶端新闻记者,热力公司一直在积极向上申请热源,争取能最大程度满足业主们的正常用热需求。同时她表示,这种情况只存在于今年,明年汉飞壹号华府三期小区的供暖会一切正常。

关于签供暖承诺书,该负责人称此举是业主们了解到供暖实际情况后的自发行为。“业主们的意思是希望热力公司能为他们申请到一些热源,给他们今年供上暖,即使温度不达标,他们也愿意。”业主们实际表达的也是对热力公司的理解与感谢。

该负责人称,现在一些自媒体断章取义,把承诺书内容发到网上,给热力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上面的签名也泄露了居民的隐私。热力公司希望广大网友不要再片面传播此事。

此外,王先生12月25日下午又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其小区业主代表刚在业主群里通知,小区通暖事宜目前已恢复正常,预计三天后开始缴费供暖。

律师:签承诺书如是热力公司要求,供暖不达标情况下业主仍可维权

业主签的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供暖温度过低,业主能否维权?

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棒表示,承诺书有效与否取决于是否是业主自愿。“如果承诺书是业主自愿写的,就是为了能够供暖,那么热力公司未达标,就不担责。而如果承诺书由坛山热力单方出具格式文本让业主签署,若是业主不签署今年不给其小区通暖,在此情况下,这份《承诺书》可能无效。”

针对第二种情况,刘棒进一步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同时《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规定中称,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承诺书上写明即使室内温度低于14℃,业主们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热力公司退费,可以说,承诺书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不合理的限制、排除了业主们的权利。”刘棒说。

刘棒表示,对此,若供暖后室温未达标,业主们可以向住建委、房管局或市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热力公司管理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热力公司投诉热线。还可向当地民生热线、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对热力公司进行投诉。若以上途径协商无果,业主们可以在取证后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热力公司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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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亚祥审核:杨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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