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省检察院:坚决履行好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职能,守护好吉林的绿水青山

2023-12-27 16:19: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吉林网

    1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中国吉林网获悉,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主动担负起新时代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出台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工作意见,增补了综合履职率考核指标,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断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权威发布|省检察院:坚决履行好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职能,守护好吉林的绿水青山

聚集重点领域,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质效

持续推进检察环节“两打”专项整治行动。农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志辉被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公安部评为2022年“两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今年,汪清县检察院在办理阳某等11人污染环境案中,积极与环境资源主管部门配合,落实恢复性司法措施,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支付环境污染修复赔偿金24万元。

深化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一体强化法律监督和协作配合,与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履职互动,同向发力,提升了自然资源保护力度。

    结合区域特点,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保护、黑土地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草原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促进提升我省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完善协作机制,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长春林区、延边州等多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林草等部门强化办案协作,联合印发“复绿补种”指导意见,长春林区、延边林区两地建立了34个生态修复基地,补齐了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创新开展“司法+碳汇”试点。延边林区检察院与长白山森工集团共同制定框架协议,创设“生态检察+碳汇”机制,坚持“惩治犯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是目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各基层院设立“生态司法碳汇补偿资金账户”8个、建立“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林基地”7个。今年以来,已探索运用“以碳代偿”方式办理涉林刑事案件65件67人,补偿金额6.4万余元。

建立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资保护的工作机制,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格局。四平市检察院邀请25名具有丰富黑土地保护及生态修复治理经验的专家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改革研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机制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反向衔接”案件,依法发出检察意见,行政机关全部采纳,现已做出行政处罚67件。

注重科技赋能,提升专业化监督水平,建设公益诉讼监督大数据模型6个,组建黑土地保护、外来物种治理等8个环资领域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装备运用,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培育,强化工作指引。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有9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被全国检察机关转发学习。

下一步,我省检察机关将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决履行好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会同各部门共同守护好吉林的绿水青山,为打造美丽吉林样板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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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昕

摄影蒋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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