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使用他的手机号还要公证吗

2023-12-27 17:05:08 - 山东经济广播

父亲过世,使用他的手机号还要公证吗

听众咨询: 

我的叔叔今年六十一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年左右盖了一栋三层楼的房屋,我原来的婶儿去世的很早,留下好几个孩子,我叔叔再婚后,我叔和我现在的婶儿把几个孩子抚养长大,因为叔叔年龄大了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他的房屋也越来越值钱,我叔担心自己走后,继承人之间在遗产继承上有纠纷,可能无法保障我现在婶婶的权益,如果子女不孝顺,会影响我现在婶婶的生活和养老。该怎么办?

 公证员解答:  

依照你叔叔的意愿,他现在可以立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依照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财产或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涉及房产等不动产处分的遗嘱,受益人在遗嘱生效后需要办理遗嘱继承手续,方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你叔叔想将财产留给子女,还想让你婶婶能居住在房屋中,你叔叔还可以在遗嘱中为你婶婶设立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7条、370条、371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立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还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只要你叔叔在遗嘱中指定遗产受益人,并为你婶婶设立居住权,你婶婶在有生之年可以在该房屋居住到去世。遗嘱有多种形式,为提高遗嘱的证据效力,建议你叔叔到公证处立公证遗嘱。

父亲过世,使用他的手机号还要公证吗

听众咨询:

我现在使用的一个手机号登记在我父亲名下,因为我是做生意的,一直用这个手机号联系客户,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我还想继续使用这个手机号,我去营业厅想要把这个手机号过户到我名下,营业厅的人告诉我需要公证。我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公证员解答

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办理手机号码使用权继受协议书公证。根据我们国家《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手机号码属于国家所有。通信公司可以通过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号码资源,手机号码的使用者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的《入网服务协议》享有对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并依据《入网服务协议》享有通信公司提供的各种通信服务。因此,公民对手机号码享有使用权。现在你想要将该手机号码变更到你的名下,可以办理一份手机号码使用权继受协议书公证。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将该手机号码使用权变更到你的名下,由你继续使用该手机号码,你父亲生前签订的入网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由你来享有、承担。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手机号码使用权继受协议书公证处理的仅仅是该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归属,并不包括该手机号码相关联的银行账户、股票账户、支付宝、微信等账户中的财产权益。这些财产权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如果想要分割,则需要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另行协商分割。

父亲过世,使用他的手机号还要公证吗

父亲过世,使用他的手机号还要公证吗

本期节目主创人员合影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