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3-03-27 02:30:22 - 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3年3月29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13492)。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注:根据《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一次性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嘉实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27日起新增委托嘉实财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嘉实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嘉实财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嘉实财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通过嘉实财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嘉实财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嘉实财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嘉实财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嘉实财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嘉实财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嘉实财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嘉实财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3月27日起在嘉实财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嘉实财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嘉实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嘉实财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嘉实财富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展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29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定投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展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3492)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通过以下银行卡支付渠道定期定额申购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享受定投费率优惠,其他银行卡支付渠道维持原申购费率不变。定投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已于2022年5月27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A类和C类基金份额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0天。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

注:根据《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4.2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3年3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基金自2023年3月29日起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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