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2024-03-27 15:26:5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日前,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自4月1日起执行。

安庆: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另外,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60万元。

此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安庆市购房,享受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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