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贵州省恒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2024-03-27 15:28:2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贵州)网站显示,贵州省恒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被处罚。

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贵州省恒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2023年8月2日,遵义汇兴长沟锰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贵州省恒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长沟锰矿采掘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新蒲分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长沟锰矿项目部安全检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项目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履行承包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不到位,安排运输班组劳动作业时间不符合规定,每班工作时间长达16小时;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条1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款1项规定,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40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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