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被罚
2022-04-27 14:01:0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9第41号)。
信息显示,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二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09第41号
违法事实
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油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30627799H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海民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9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29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