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收即投入生产 苏州沃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被罚
2022-04-27 13:54:0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沃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苏州沃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验收即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苏州沃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5第8号
违法事实
未验收即投入生产
处罚内容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沃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MA1X8T6E4Q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2**********2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燕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8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28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