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7 05:30:33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昌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昌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昌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秋霞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14: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对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市场推广、公司运营、新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和对外投资等,立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发展。同意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了独立的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的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生物”或者“公司”)2022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待公司经营情况改善后再进行分配。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2,790.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263.3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定 2022 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年以来,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分子诊断行业市场容量急速放大,全行业出现数倍增长,对企业进一步升级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推动了我国分子诊断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疫情防控经验的积累,也加强了公众对分子诊断的认知和资本市场对分子诊断行业的关注,为分子诊断行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能看到,随着疫情消退,整个行业将面临产能迅速过剩、市场需求下降、竞争迅速加剧等问题。

(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拓展到体外检测服务领域,实现“仪器+试剂+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属于快速发展期,公司将聚焦于分子诊断领域,以现有产品和市场为中心,着眼于全球化经营发展,同时着力科创,继续秉持、强化并贯彻“自主创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产品线,积极向原材料、检测服务、互联网医院等领域拓展,建立健全产业链,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790.04万元,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注重研发创新,同时兼顾生产经营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及产业链布局,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首先,2020-2022年,新冠业务带来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幅增长,2022年12月,国家调整了疫情防控政策,未来新冠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大幅下降,直接影响新冠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额和利润,未来公司经营业绩面临较大的压力。

其次,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整个行业将面临产能迅速过剩、市场需求下降、竞争迅速加剧等问题,市场竞争程度较为激烈,为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公司在研发、市场推广、公司运营等需要保持较大资金的持续投入,在本年度业绩巨大经营压力的背景之下,提高资金在“后疫情时代”的使用效率,重点用于确保原有业务持续增长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保持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公司将开展生产基地新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基地建设,整合优化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优化公司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另外,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购置新的研发设备,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最后,积极探索产业整合,寻找行业上下游产业技术、业务等合作机会,适时寻找投资标的,做大做强产业链,公司预计上述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将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留存资金确保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各项目按照计划开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本利润分配方案是为确保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发展而制定。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市场推广、公司运营、新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和对外投资等。

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市场推广、公司运营、新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和对外投资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发展而制定。我们一致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决定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研发、市场推广、公司运营、新生产基地及研发基地建设和对外投资等,立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发展。同意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13 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

至2023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 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201617

联系电话:0523-80225599

邮箱:sssw@s-sbio.com

联系人:周进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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