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倡议书

2024-04-26 16:26:29 - 政府网站

转自:惠州发布

关于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倡议书

关于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倡议书

关于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活动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具发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为鼓励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规范商家发票使用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惠州市正开展“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消费者在惠州餐饮、住宿、物业管理三个行业领域消费满50元及以上并索取发票,即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实现即时开奖,将有机会赢得最高200元微信红包奖金。餐饮业、住宿业、物业管理三个行业的诚信经营者也将自动参与“定期开奖”,有机会赢得最高5万元的季度大奖。“即时开奖”已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启动,“定期开奖”将于每季度(2024年7月初、10月初、12月末)各开展一次抽奖。

为持续擦亮惠州“全国文明城市”这一金字招牌,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推动惠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诚挚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发生消费行为时主动索取发票,依法监督商家发票使用行为,同时积极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依法索取发票做起,共同倡导诚信消费环境,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为惠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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