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菏泽随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2-05-27 11:31:5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菏市监综食生处字〔2022〕18号)。涉及菏泽随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菏市监综食生处字〔2022〕18号
菏泽随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案
生产生物毒素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
3.没收违法所得;
4.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菏泽随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1371702739265672N
魏现民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
3.没收违法所得;
4.罚款
2022年4月15日
履行
完毕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