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小微企业长效机制将建立 新增信贷优先投、绩效考核轻利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琼斯)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增多。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如何增强敢贷信心、激发愿贷动力、夯实能贷基础、提升会贷水平?人民银行从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入手,明确方向与路径。
记者5月26日获悉,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制约金融机构放贷的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应核尽核提升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量增”“面扩”“价降”。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3月末,我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为20.8万亿元,为2018年初的2.5倍;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5039万户,是2018年末的2.2倍。
然而,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仍有短板。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举例,包括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不充分、内生动力仍有不足、“惧贷”“惜贷”现象仍然存在等。这既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模式有关,也与小微企业缺抵押、缺担保、缺信息的经营特点有关。
《通知》明确,要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增强敢贷信心。《通知》具体提出,各金融机构要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通知》还要求,改进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方式,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确保应核尽核。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应核尽核、加快核销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从客户经理角度看,因为隐性成本下降,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会相对提升;从银行角度看,可以更好地消解存量不良资产,降低银行的整体风险。
曾刚分析称,银行核销不良贷款有较为复杂的过程。小微企业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出现的不良贷款难以处置,会抬升小微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即使监管提升了风险容忍度,从信贷员的角度看,可能依然会承担较多责任,影响其投放贷款的积极性。
“《通知》对于不良贷款处置的安排,敏锐地捕捉到了小微企业风险高于其他类型主体的特点,以及在实践中不良贷款核销问题可能对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形成阻碍。”曾刚表示。
降低或取消对小微业务条线利润等考核要求
为激发愿贷动力,《通知》要求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具体而言,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引导,优化评价指标体系,降低或取消对小微业务条线存款、利润、中间业务等考核要求,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首贷户等指标权重。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情况与分支机构考核挂钩,作为薪酬激励、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曾刚表示,银行对小微业务的差异化绩效考核已经逐步推进,比如大行已经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通专业化管理、专用资金供给等与其他业务形成区别,从银行角度确保更多的人、财、物资源投入相关领域。
在他看来,《通知》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进一步降低对存款、利润,中间业务等效益方面的考核要求,符合当前银行让利实体经济的要求;《通知》要求适当提高信用贷款、首贷户等指标权重,意味着业务条线可能会把更多精力和资源用于资产端的拓展。
“这也要求银行总行将服务小微企业情况与分支机构考核挂钩,进一步在薪酬激励方面予以支持。”曾刚表示,在实践中,部分银行已经这样操作。《通知》在全行业层面,对所有机构提出统一要求,有助于更多银行在考核时对服务小微企业情况赋予更高权重,发挥银行内部的商业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有效引导分支机构投入更多资源服务小微企业。
“金融机构基层组织和一线员工是小微金融服务的关键一环。”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应进一步明确小微信贷业务职责边界并优化操作流程,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基层组织和员工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顾虑和压力,变“拒贷”“惧贷”为“愿贷”“敢贷”。
充分运用政策工具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
在夯实能贷基础方面,《通知》提出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通知》具体明确,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资金,将新增信贷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
曾刚表示,小微企业风险较高,对利息成本的承受能力较低。在企业风险较高的情况下给予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仅依靠商业银行自身难以做到。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是存款,而存款有一定的回报要求,还要确保其安全性,以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因此,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要和一些政策性工具相结合,撬动商业性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
他举例,在货币政策方面,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运用好普惠金融领域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财政的风险分担作用也很重要,比如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分散。
曾刚表示,银行要充分借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工具,因为这些政策工具具备资金成本更低、风险承受能力更强、期限更长等优势,可以有效分散风险,更好地撬动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