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吃公函”?(附典型案例)

2024-05-27 07:02:29 - 旗帜微平台

案例

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多起违规“吃公函”问题。根据通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接待,冒用其他基层法院空白公函报销超标准费用等。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平安在2021年至2022年两年间,多次组织或参与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并通过向有关单位索要空白公函、虚构接待事项等方式,套取公款冲销超标准费用。郭平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3月至6月,江西省靖安县仁首中学时任校长应信强为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安排工作人员利用“空白公函”“一函多吃”方式,虚列公务接待9次,违规报销费用共计1.2万元。应信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应信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公函是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公务来往和接待的凭证,“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一条“铁规”。早在2013年11月18日印发实施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2013年12月修订并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都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同时,第十条规定“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而在《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进一步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并对接待的范围、标准和接待费用的报销凭证、报销程序做了严格规定。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对这些规定和要求置若罔闻,甚至打起利用公函搞违规吃喝、套取公款的“歪主意”,衍生出五花八门的“吃公函”问题。以上通报的案件,就是这方面问题的典型。

“吃公函”实质上是“四风”的一种隐形变异形式,是把公函当作违规吃喝、套取公款的“通行证”,堂而皇之地为这些违规违纪行为披上所谓的“合法外衣”。主要表现在:有的直接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有的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有的将超标准公务接待化整为零报销,还有的直接无视相关规定进行无公函接待。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务接待制度,造成了公款的极大浪费,也成为一些党员干部借吃喝之便搞利益输送的“温床”,大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包括“吃公函”在内的一系列“四风”问题,党中央一贯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10月开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行动。各地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工作,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行为。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又对违规吃喝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杜绝党员干部“吃公函”,必须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从内心深处认识到“乱吃喝”的危害,在思想上解决好认识不清、态度不坚决等问题,筑牢思想防线。一是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让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从思想上正本清源,自觉抵制吃喝之风、享乐之风。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多一分为民情怀、少一些贪图享受,做到不为物欲、人情所困。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头脑警醒,经常性地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坚决斩断吃喝之念、克服侥幸之心,切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廉洁从政和反对浪费、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继承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切实扎紧制度藩篱,不断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让党员干部“吃公函”无所遁形。公函的作用本就是防止公款吃喝等不良风气,之所以出现“吃公函”的问题,在于制度上不完善、执行上有偏差。从已经查处的相关案件中,发现有的单位开具公函随意化,存在虚开、滥开、乱开等现象;有的单位相互之间互换空白公函,在各自需要时随意填写进行虚假报销;有的单位则在公务接待中先吃后补、先吃后审。这些违规错误做法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函审批制度视若无物,消弭了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也为违规吃喝提供了可乘之机。必须最大限度堵住制度漏洞,防止出现任何违规吃喝的“灰色”地带。一是严格公函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派出公函审批、登记等制度,明确相关公务活动的具体人员及事项,严格遵循“一事一函”、外出前领用和事后一律不得补办等原则要求。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不该接待的坚决不批。同时,明确接待内容、接待标准和相关要求,在接待审批时要对接待方案中的接待人员、接待方式严格把关,防止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三是完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和公示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流程的监管,探索实施阳光报销制度,坚持不公开不报销、要报销必公开,按期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的公函、用餐发票等情况,让每一笔公款接待开支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和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畅通信访举报平台,不断拓宽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渠道,让公务接待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严肃执纪问责,对“吃公函”行为严加惩治,狠刹歪风邪气。一是坚持常态化排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项机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强化对公务接待活动的日常性监督检查,并综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务接待中的公函、票证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吃公函”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坚持把专项治理作为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机制,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查处“吃公函”背后的腐败和作风等问题,严防吃喝歪风反弹回潮。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问责。对于“吃公函”等违规吃喝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单位公务接待“特殊论”的出现。精准把握“吃公函”问题出现的特点和规律,对发现和梳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精准研判,采取精准措施有效精准问责。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对顶风违纪搞违规吃喝的行为严惩不贷、绝不手软。对“吃公函”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对负有直接责任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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