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重庆渝北区云栖酒店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2023-06-27 17:34:0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6月27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第15期,总第116期)。涉及渝北区云栖酒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备注
1
渝药监化处罚〔2023〕1号
渝北区云栖酒店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渝北区云栖酒店
92500112MA61DGLFXH
王禹
当事人采购部分沐浴露、洗发露等化妆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产品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保留相关购进凭证。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2.罚款1.5万元。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06.16
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