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2024-06-27 02:15:33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4-065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数电子”或“标的公司”)67.741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回复,对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审批、审核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批、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4-06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近日作出裁定,就案号为(2022)沪73知民初1222号(对应发明专利“双通道信号源通道耦合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201010606965.7号),以及案号(2022)沪73知民初1221号(对应发明专利“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专利号:ZL201210562286.3号)的案件准许原告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普源”)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为原告。

3、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收到撤诉裁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至11月,北京普源对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阳科技”)及其经销商等主体累计发起了5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诉讼(以下简称“专利诉讼”),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2-031)。该专利诉讼共涉及北京普源拥有的5项发明专利权,专利号分别为:ZL200910119840.9、ZL201210562286.3、ZL201010606965.7、ZL200910119838.1、ZL200910237372.5。

鼎阳科技对上述五项专利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审查结果,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阻抗匹配功能的数字示波器,专利号:ZL200910237372.5”、“双通道信号源通道耦合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ZL201010606965.7号”及“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专利号:ZL201210562286.3号”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其余两项专利均维持专利权有效状态,公司合法享有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其相关专利权侵权诉讼均处于法院正常审理阶段。

公司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上述三项无效审查决定事实认定错误,北京普源已就“一种具有阻抗匹配功能的数字示波器”的无效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被法院受理(案号:(2023)京73行初18539号)。同时,公司也将对“双通道信号源通道耦合的方法和装置”及“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两项专利的无效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由于“双通道信号源通道耦合的方法和装置”及“具有改进的前端电路的示波器”两项专利的行政诉讼案件尚未提起,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尚无最终判决,故原告北京普源决定就上述两项专利纠纷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近日,公司已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2)沪73知民初1221号、案号(2022)沪73知民初1222号),准许原告北京普源撤诉。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撤诉裁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公司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告编号:2024-06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数电子”或“标的公司”)67.741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逐项落实、回复,对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相较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重组报告书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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