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变水资产!湖北颁发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2024-06-27 09:44:10 - 媒体滚动

近日,湖北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在应城市颁发,标志着取水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场,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为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颁发证书。

取水权是指依法对取用的水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取得不动产登记后,它与探矿权、采矿权等权利一样受到法律保护。湖北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详细记载了权利人信息、坐落位置、使用期限以及取水量、取水类型、水源类型等信息,充分发挥了物权登记的法定公信力。“这本证书不仅保护了企业合法取水权,还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让企业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生产活动。”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介绍说。

近年来,湖北厅积极推进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指导试点地区应城市制定《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高效协作机制,聚焦地籍调查、数据共享、部门监管、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全面完善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流程,建立健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制度。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水利、金融等单位,从水利管理、抵押融资、登记政策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结合办理登记业务实操流程,不断完善登记措施,有效保障取水权人合法权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水资源变水资产。

下一步,湖北厅将在先行区创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并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进一步完善取水权抵押登记流程,努力实现取水权生态产品价值进一步升级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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