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富汇宏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4-06-27 11:40:58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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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富汇宏商贸有限公司因无法提供商品检验报告,被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2023年12月4日和2024年2月15日,宁夏富汇宏商贸有限公司从西吉县福兰肉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购进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2日和2024年2月10日的精品牛肉卷共63盒。但当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该公司只能提供两批次牛肉卷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却不能提供牛肉卷的检验报告。在接到《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在整改回查时仍未能提供上述两批次牛肉卷的检验报告。

宁夏富汇宏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构成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规行为。因此,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

宁夏富汇宏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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