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六大任务 让电动汽车实现“充电自由”

2024-06-27 11:34:00 - 界面新闻

转自:四川经济网

文丨四川经济网 张诗若

6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从6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助力电动汽车推广普及,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

当前,我省充电基础设施现状如何?发展薄弱环节有哪些?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推动发展?《发展规划》对此做了解读。

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主要呈现五大特点

“十四五”期间,四川大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渗透率逐年攀升。2023年底,电动汽车数量达89.63万辆,年均增速71.3%,年均渗透率为20.9%。

四川明确六大任务 让电动汽车实现“充电自由”

《发展规划》显示,当前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主要呈现五大特色:

一是充电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已建成投运充电桩32万台、额定功率533万千瓦;2023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月均充电量2亿千瓦时,月充电量多次位列全国前三。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已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是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初具雏形。以“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为重点,高标准推动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城际快充网络初步形成;以“两区(办公区、居住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形成快慢结合的城市充电网络,核心区域服务半径达1.7公里;结合城镇化推进工作,以县级城市公共直流快充场站为重要场景的农村充电网络加快建设。

四川明确六大任务 让电动汽车实现“充电自由”

三是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建成投运,汇集充电运营商934个、充电站5793座、充电桩71096台,基本实现省内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川逸冲”应用软件,初步实现一个APP畅行全川。

四是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持续完善。不断优化充电基础设施顶层设计,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指导地方印发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方案,促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五是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成果丰硕。在全国率先推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建设运营模式,建成“统建统服”小区634个、充电桩7000余台,解决近3万辆私家车充电难题。提前布局车网融合互动技术,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参与需求侧响应7次、最大响应能力达81万千瓦。推动成都建设全国首创的“路侧充电+储能平急两用基础设施”,支持宜宾建设全国重卡换电应用试点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与此同时,《发展规划》也明确指出,当前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整体发展布局不够均衡、居住区建桩仍有瓶颈、行业良性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等。

《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提出六项主要任务

《发展规划》提到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发展形势——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将成为主要增长点,特殊领域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与此同时,车网融合互动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行业发展也将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

在此背景下,《发展规划》明确我省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2025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86万台,额定功率达1300万千瓦;2030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3万台,额定功率达2956万千瓦,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对此,《发展规划》提出了优化完善充电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提升充电行业发展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与示范引领、提高电力保障和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管控能力等六项主要任务,及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市场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组织保障等四项保障措施。

其中,优化完善充电网络布局方面,《发展规划》提出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制定建设计划,在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物流车、工程运输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换电模式。建设快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逐步从城乡融合片区向农村片区延伸、从国省干线向农村公路延伸、从中心城镇向其他村镇等区域延伸,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充电网络。

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方面,《发展规划》提出,全力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充电行业发展水平方面,《发展规划》提出,持续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全面增强互联互通能力,大力提升行业良性循环发展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与示范引领方面,《发展规划》提出,提升车网融合互动能力,探索多场景应用示范,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值得一提的是,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包括,打造车、桩、网智慧融合创新平台,推广普及机械式、立体式、移动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保障措施方面,《发展规划》明确,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电动汽车使用绿电,参与碳市场交易,实现电动汽车应用侧绿色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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