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进度,严格监督检查,太原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2024-06-27 18:0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今年,山西省太原市将坚持依法开展监测、科学引领监测、诚信维护监测,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完成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和打赢污染攻坚战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与保障。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近年来,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优化完善,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等重点领域监测“全覆盖”。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23年,太原市完成了20个乡镇站建设、15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但是,在工业园区和交通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根据有关要求,需在清徐经济开发区建设4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中北高新区建设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综改经济开发区建设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但是,目前中北高新区建设完成2个自动监测站、综改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3个自动监测站。清徐经济开发区4个自动监测站尚未开始建设。交通空气自动监测站公路点、货运点、机场点,3个站点尚未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太原市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强力措施,加快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清徐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务必在8月底前完成建设。交通站点要积极申请经费,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严格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检查发现,太原市个别检测检验机构工作不规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给当地环境决策、污染治理和环境执法造成很大困扰。

太原市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预防人为干扰干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监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坚决做到“六个要”“十不准”。

加强与城建、市政、水务、农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规范城市抑尘、道路保洁、河道疏浚等城市美化与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确保站点不受人为活动的干扰。

加强对排污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督促各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谁排污、谁监测”的原则,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常态化组织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同时,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深挖扩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重罚,坚决杜绝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环境监测底线,不碰“红线”。

做好自动监测站点的基础保障工作

自动监测站基础条件保障是其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自动监测站经费保障,狠抓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和巡查,保证能第一时间应对站房以及附属设施存在的各种突发情况;建立防范预防监测数据人为干扰工作机制,确保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加强自动站的运行储备,做到专业人做专业事,确保让自动监测工作行稳致远。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3年水质自动监测站(含测流站)监测事权上收,全部由省保障中心负责运维管理。但是,目前涉及太原市的汾河一坝、韩武村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相关科室和分局要对照整改清单,加强与省保障中心沟通配合,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于7月底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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