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万宁分局关于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的公告

2024-06-27 18:13:00 - 南海网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万宁分局关于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的公告

因下列当事人存在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违法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本单位已对其作出《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通知其限期补缴应缴纳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及滞纳金。现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下列当事人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本单位特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下列当事人自《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补缴义务,履行方式:前往海南省万宁市供电局第一宿舍区对面(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万宁分局)处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进行缴款。

联系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供电局第一宿舍区对面

联系电话:0898-62223597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万宁分局

2024年6月27日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万宁分局关于送达《限期补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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